能力质量提升

关于申报2018年度学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

2018-07-23 18:46:22发布作者:科技创新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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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各省级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:

  为贯彻落实科协系统深化改革要求,进一步提升省级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(以下简称学会)为科技工作者服务、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、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、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能力,加强学会自身建设,不断提高学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,发挥学科示范引领作用,省科协决定启动2018年学会能力提升计划。现将学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项目类型

  (一)专题培训

  1.项目内容:由学会或相近学科学会联合,组织开展面向学会会员、大学生、企业或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的学术培训、技术技能培训、创新培训等各类继续教育培训,旨在提高会员及科技工作者学术水平、专业技术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。

  2.申报条件: 由学会主办或相近学科学会联合主办,规模在50人以上,培训课时不少于8学时,有专人负责培训活动筹备和实施;培训内容具有专业性、学术性、实用性和针对性,真正有助于本领域科技工作者拓展学术思维,提升学术能力、技术水平和综合实践能力。接受培训的科技工作者均为学会个人会员的优先。

  3.经费资助:拟单项资助3万元左右。

  4.结题要求:项目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,结题时需提供培训方案或通知、参加培训人员名单(包括工作单位、职务职称、联系方式等)、培训课程安排、培训课件、培训报道和影像资料、培训活动总结、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等材料。

  (二)品牌竞赛

  1.项目内容:面向大学生和科技工作者开展的学术型、创新型、专业型竞赛活动。竞赛要突出学科学术特色,旨在弘扬科学精神、激发学术热情、提升创新能力,推动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。

  2.申报条件:立足本学科、本领域,主办或承办全国性、区域性、全省性竞赛活动,参赛者为大学生、学会会员或同一领域科技工作者;竞赛设立组委会和评审组(由本领域权威性专家组成)。连续举办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竞赛、全国首办并具有创新性的竞赛优先支持。

  3.经费资助:拟单项资助3万元左右。

  4.结题要求:项目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,结题时需提供竞赛方案或通知、参赛人员名单、评审组成员名单、竞赛情况报道和影像资料等、赛事活动总结、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等材料。

  (三)科普活动

  1.项目内容:着眼于提高公民科学素质、引领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,围绕国际、国内重大科技主题日、纪念日(周)开展的各类专题科普活动;鼓励基础学科、应用学科、交叉学科学会面向社会、公众开展科普宣传,发挥学术在科普中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优势;鼓励医学类学会,开展大众医学系列科普活动,助力健康中国建设;鼓励学会主办或承办全国学会举办的群众性、经常性品牌科普活动;以科普教育基地为载体,面向公众开展的互动性科普教育活动。

  2.申报条件:学会办事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活动,科普活动依托本领域研究内容和本领域智力资源,以通俗、生动的活动形式向社会和公众推广普及科学知识。

  3.经费资助:拟单项资助3万元左右。

  4.结题要求:项目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,结题时需提供活动方案或通知、活动情况报道、反映活动全过程的影像资料及相关成果资料、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等材料。

  (四)党建强会

  1.项目内容:将学会党组织作为开展学会党建工作的第一阵地,面向学会会员、本领域科技工作者,组织开展专题辅导报告会、专题培训班和研讨会、宣讲宣教系列活动、特色党课、主题活动等形式多样、方式灵活的系列党建活动。大力践行一个支部一个堡垒、一名党员一面旗帜,充分发挥省级学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
  2.申报条件:学会成立基层党组织,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;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发展,具有创造性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;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,执行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,具备良好的组织和群众基础,拥有较强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引领作用。

  3.经费资助:拟单项资助2万元左右。

  4.结题要求:项目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,结题时需提供活动方案或通知、活动情况报道、活动总结及有关成果资料、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等材料。

  (五)承接政府转移职能

  1.项目内容:学会适应政府职能转变需要,积极稳妥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,经政府部门授权、委托、许可或购买服务,开展第三方科技评估、科技战略和政策咨询、重大科技发展预测、重点战略和政策建议、团体标准研制、科技人才表彰举荐和宣传激励服务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等方面工作。

  2.申报条件:正在承接或准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公共服务的学会。

  3.经费资助:拟单项资助2-3万元。

  4.结题要求:完成相关转移委托方的交办工作,得到较好评价,工作成果得到采信;行业、社会、科技工作者等对学会承接工作较好评价;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;结题时间按照实际承接职能情况确定,结题时需提供项目结题报告、反映承接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工作和成果的佐证材料、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等。

  二、申报要求

  (一)申报对象为省科协所属学会,具有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、监事会、常设办事机构等健全的组织机构;

  (二)接受省科协的领导,积极响应省科协号召,认真贯彻执行《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级学会通则(试行)》;

  (三)学会具有健全的党组织,积极组织开展党建活动;

  (四)申报学会制度体系健全,有专门人员负责项目管理,具有独立财务账户;

  (五)拥有自有经费的学会优先;

  (六)每个学会原则上申报1项;

  (七)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经费支持。

  三、申报办法

  (一)申报项目需填写《黑龙江省科协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)。请各申报学会登录黑龙江省科协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填报。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,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。

  (二)填写《黑龙江省科协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》时,要求要素齐全、主题明确、目标合理、结构清晰、形式和内容规范一致,表内各项可加附页。两个以上学会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注明牵头单位。

  (三)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8日。

  四、联系方式

  联 系 人:门 姝

  联系电话:0451-82626450 手机:18345015717

  电子信箱:18645692157@163.com

  报送地点:省科协学会学术部(中山路204号510室)